為進一步提高我校博士學位論文質量,鼓勵博士生在導師指導下開展具有前沿性和開拓性研究,切實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特制定《長安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資助管理辦法》。
第一條 資助對象與額度
1.資助對象為我校非在職博士生;
2.資助額度為10000~25000元。
第二條 申報條件
1.博士學位論文選題應為學科前沿,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具有較大的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研究方向明確;
2.申請者應在本研究領域有較好的學術積累和研究基礎,并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2篇。
第三條 申報程序
1.符合申報條件的博士生在論文開題后即可提出申請,時間為每年10月份;
2.申請者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長安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資助申請書》和《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選題報告》;
3.學院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實施方案的可行性、經費預算的合理性、基本條件能否保證和預期效果的可實現性等進行審查;
4.各學院推薦人數不超過當年錄取的非在職博士生的30%;
5.研究生院根據申報情況組織評定,最終確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資助名單和金額。
第四條 資助經費來源與管理
1.資助經費來源為中央高?;究蒲袠I務費專項資金;
2.資助經費由導師負責統一管理,切實用于博士生的學位論文工作和相關培育工作。資助經費的使用參照《長安大學中央高?;究蒲袠I務費專項資金自然科學類項目管理實施細則》及《長安大學中央高?;究蒲袠I務費專項資金(人文社科類)項目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3. 資助經費分兩個年度執行完成。
第五條 結題要求
1.獲資助的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前,需提交《長安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資助項目結題報告》及支撐材料(含科研成果及著作、刊物的封面、目錄和文章復印件),經研究生院審查,取得預期成果或達到預定目標者,方可進入學位論文評審等程序;
2.在學位論文答辯前,獲資助博士生須參加高水平國際會議或國內會議不少于3次;
3.在學位論文答辯前,獲資助博士生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以下簡稱CSCD)、中文社會科學引文數據庫(以下簡稱CSSCI)來源期刊發表與學位論文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不少于5篇,其中在CSCD核心版或CSSCI核心版來源期刊發表學術論文不少于2篇。
第六條 其他
1.獲資助博士生發表的學術論文和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單位須為長安大學;
2.獲資助博士生的博士學位論文可推薦參加陜西省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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